浅灰色的沙发上满是液体留下的深色污渍,而他的身体卷缩成一团,不合适的黑色T恤遮住他泛红的胸口和几乎可以看见肋骨的身躯,咖啡桌上堆满杂物:筷子还没扔掉的中餐外卖,星巴克的圣诞饮品留下的半满的杯子,被咬扁的深绿色吸管,用满的草稿纸,一只黑色墨水的钢笔,账单,保险公司寄来的东西,多力多滋的薯片袋子。占满了整个圆形的桌子,他穿着鞋踩在沙发上,嘴唇抿住,又偶尔吸鼻子,手边还扔着橙色的索尼蓝牙音响,放着烂俗的流行歌。他在抽烟——自从他搬过来之后烟雾报警器就被我们拆掉了——随着吸气,烟草缓慢燃烧成灰烬,落在地板上。他抬起手臂,中指和无名指之间还夹着烟,头甚至没有抬起,眼睛停留在本青色封面小说上。我接过他给我的、烧了大半的万宝路,缓慢地吸了口:还是万红。这是我和他认识五年间我只见过他抽万宝路的唯一品种,别人给他递别的牌子他会假装自己不抽烟的婉拒,又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滚眼珠子,露出大块眼白表示不屑。我把烟头灭在烟灰缸之中。他往边上挪,后颈颤动,后背又抽搐起来,手指按在鼻尖咬着下唇,弓着后背张开手掌去够装威士忌的罐子,一口吞下去,终于出了口气,绷紧的肩膀突然垂下来。空调风里都是焦油烧过的味道混合酒精构成的垃圾生活带来的气息,而他还在翻手里汤普森的小说,烦躁地前后不停的确认。我看见电脑屏幕还亮着白光,上面是他没写完的毕业论文,正文标题光子纠缠源性质几个字被加黑,底下全是密密麻麻的字母和我看不懂的单词,但是看起来和我上次看到的几乎没有一点字数差距。他还在放Olivia Rodrigo,这搞得我心烦意乱。他还没答应我就抓过他的手机关掉了音乐和这紫色的专辑封面,他这才抬起头来盯着我。你做什么?他抢回那个装着什么射击游戏的稀有皮肤手机壳的方块,解锁屏幕重新在音乐软件里翻起来。他也懒得骂我,我拿出他那瓶还剩一半的威士忌,在冷藏室里找到点冰块扔进杯子里,拎着杯子在他边上坐下。即便他给我让了位置,但是在我靠近他的时候又故意露出不适的表情,眼角不断抽搐,皱着眉毛,他抢过我手里的酒,这会儿,他把书放下我才看见那上面浅黄的乐队印花和字母:你穿我的衣服在。
对,我穿着你哪件什么该死的摇滚乐队T恤在。上次我们做完我直接从你那里拿走了,我看你也没有说什么,反正你不是还有一百件差不多的吗。他耸了耸肩,把酒杯还给我。
我们从认识的第一天开始就这样交换着香烟、酒精,谁也不会说对方什么,我们两个都是酒鬼:从那天我在高中这间偏僻无人的厕所洗手台上看见他,穿着短裤,膝盖和小腿上都是深色的伤疤,还有从脚踝往上,没有血色,如同烫伤的大块无规则的痕迹,在看起来不见阳光的皮肤上格外吗明显。他一只脚踩在大理石上,另一只脚悬在空中,而那双白色的球鞋擦得干净,三道黑色的直线在鞋侧。他的上衣也是白色,上面是巨大的凱斯哈林画像印花,而他脊椎卷曲,胸口贴在腿上,手臂落在池子下方,那根香烟就在我们对视之中缓慢、无知觉地燃尽——我能来一口吗?我毫无征兆的提问似乎让他怔住片刻,眼眶固定不动,只有眼珠、浅色的蓝色无意地移动、颤动。我感觉手掌,巨大、莫名其妙的手,攒住我的器官,内脏在体内急剧降温,而胃酸在胃袋里不管滚动,脑袋之中诡异的声音,嘎吱嘎吱,仿佛孩童的啜泣,伴随耳鸣的尖锐,捅进我的听觉,透亮的目光,视线那么坦白,落在我的鼻尖,不忌讳地看向我的眼睛:不,我已经太久没有和人对视过了。我的脸上的皮肤升温,温热、柔软又滚烫。他突然发出一串急促,短暂的笑声,没有征兆地,直起身体,撑住自己抬起手臂,手指之间捏着那根快要见底的香烟:艾登安德里亚。我接过烟,在他边上坐下,他收起落在下面的大腿,手臂框住膝盖——我还以为你要夺门而出去让我被开除,吓我一跳。他盯着我抽烟,然后从我口袋里摸出我的手机,我索性告诉他了密码,看着他,在我手机上输入他的名字和手机号码,我把那根已经只剩烟头、滤嘴、包裹一层橙色纸的万宝路包进在厕所隔间里抽的卫生纸里塞进垃圾桶,我看见他在浏览器保存了什么图片设置成头像才把手机塞回给我:全是几何图形、高饱和度:深蓝色、紫色和浅蓝拼接成的蒙娜丽莎猫的笑容。他身上散发着这种诡异,明亮而又浓厚的某种物质,又有极强的吸引力,如同没有调和过的颜料,又充斥刺鼻的气味,把石瓷砖统统染上红色,那种色彩和氧气充足的血液,毫无区别,仿佛用一管来自手腕的液体被撒满,就连缝隙都被沾染成谋杀现场的样子,镜子上正好能反射出他的背影:他真的很瘦,身体扁平而又纤细,肩膀的骨头看起来格外明显,手臂上甚至能看见突出的青色血管,紫色的淤青,就算被衣物遮挡我也能明显地感受到来自这种肉体的吸引力。作为本就愚蠢的未成年、青春期的男孩,突然意识到自己对同样性别的人产生了欲望这件事几乎是恐惧、兴奋而又悸动,无法理解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强烈,我又无法抗拒,直到我他说以后联系,凑到我眼前眨了眨眼:不怀好意。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后,而门把手轻轻弹了下,我转头看向镜子里我的影子,我几乎不认识。我必须承认动机不纯,闪烁不安,以至于思绪如同漂浮的气球在不断撞上墙壁,我抖动了一下身体保持冷静,尝试洗掉手指上的烟味,但是我知道我这些气味和他的口腔里奇怪、诡异的血腥味同样,长时间不会消失,他的伤痕和疤,拇指上茧,柔软的后背和胸口——他的眼珠子不停在圆润、潮湿的眼眶之中打转,很快我意识到这种念头得赶紧打住,更何况我知道得不多:我不知道那些淤青是他爸打的。我也不知道他的自制力有多差。他在他爸的房间上锁的柜子里偷酒喝,而这样只会被打得更厉害。我尝到的是朗姆酒残留的味道和被刮破的上颚。我本不该给他打电话。而每过一天我感觉这个城市要完蛋,更多的建筑工地,破破烂烂的脚手架和顶棚,深绿色腐烂的布料在空中漂浮,叮叮当当在铁杆和消防通道间,两边买着用来坑蒙拐骗游客专用的纽约市纪念品:从T恤、车牌、行李箱、冰箱贴到帝国大厦和自由女神像的小型劣质摆件,即便那些在街头,冷清的街道之上和也是几乎看不清路的灯光,从井盖下水道中冒出的乳白色的蒸汽滚烫,又被汽车碾过去。我这才意识到我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理性。
纽约在二零一一年合法了同性婚姻。六月二十四日的那天晚上,他有些昏沉地闯进我的房间,脸颊上深红色的伤痕,和疤痕淤青,嘴唇上有红色的血液像是融化了一样,手指捏成团,关节作响,眼皮垂下,目光不断的游走,眼白里的红血丝几乎要溢出。什么都别问,他从我的身侧径直走进公寓厨房,没有任何拉开冰箱,拧开卡在侧边的啤酒倒进杯子里,我看不到他是不一口气喝完了那些东西,但是我能听见他深深出了口气,转过头来看着我:我完蛋了,我不能回去了。他靠在我的肩膀上,电视上在放脱狱之王——三个月之前刚新出的电视剧——遥控器把声音按得很小,我们谁也没有在认真看。拉兹阿瓦隆在讲话。这些白痴、他的嘴唇都没张开,轻声嘟囔,这帮恐同的白痴,这些人,等我再遇到他们我一定要把他们捅了。我的姐姐被我们两个在客厅里叮里当啷搞得乱响的声音吵醒了,当时家里只有我们两个。她看起来想要抱怨什么,却被他眼睛下的红色疤痕给把话给吞了回去:我的天,甜心,你要来点蛋酒吗?现在还没有到圣诞节。他摸到了遥控器,关掉了电视,手指按在皮肤上,眯着眼睛,手掌弓成的空间正好遮住嘴唇和鼻尖,尽量把自己蜷成安全空间的大小。我知道他在尝试压回自己的眼泪,但即使如此他的身体,后背还在抽搐,仿佛应激反应般不停抖动,她拍了拍他的后背,那块蓝色的虹膜斜过来盯着我看。那个女人从沙发扶手上起来,绕过餐桌到厨房里翻找了一顿:好了,甜心,放松点 ,真正的酒鬼喝什么是不看时间季节的,你需要一点奶油和肉桂粉。在不过两分钟之后她就拿着装满白色浓稠液体的玻璃杯回来,放在咖啡桌上,腋下还夹着一袋玉米片,我回去睡觉了,你照顾好他。去我的房里吧,我说。
他躺在我的床上,换了件我的上衣,上面没有他的鼻血残留物的,白色的,有我最喜欢的乐队印花,他把自己的身体掰开跪坐在我的大腿上,膝盖贴着我的肩膀,身体卷缩,胸口凹陷,捏着床单,满是褶皱的蓝色床单布,身体抽动、啜泣,而我定在原地手指不知道该怎么摆放,僵硬的定在床头,枕头和被子团成一块柔软的靠垫上。他突然仰起头,湿润的眼眶和潮红的皮肤,血液的颜色透过皮肤染色,他的声音细小,微弱,有些挣扎、咬牙切齿:操,我不管了。我不知道他有多少报复性,当液体混杂滚落在我的胸口。即使记忆久远,但是我仍然记得那个傍晚,他的口腔内壁和舌头,我把手指塞进他的后发,按住他的后脑勺,我感觉到他的身体微弱的抖动,发出短暂的干呕和喘息声,从鼻腔和喉咙中挤出来的,含糊的哀嚎。滚烫的后背和腰部,他爬起来,我伸手捏住他的肩胛骨,震颤的小臂,他的嗓音有点哑,痉挛一般—— 给我抽一口他压在我的肩膀上看着燃烧的香烟,自己拿。现在几点?我看了眼手表,十二点四十一。我想吃Insommia饼干。自己点。
我没办法具体形容,没有合适的形容词,有趣或者无聊,更是一场闹剧,我不知道怎么向家里人出柜,更不知道怎么面对他的家庭:你知道吗?在我爸妈离婚之前,我就知道他不忠了,他有的时候也会打我妈,她本来想把我带着走的,但是她会吸粉,所以她没有办法把我带走。在我还是小孩的时候,我会到他的办公室玩,偷看他的东西,我知道有些女人会给他传送暗示照片,他每次出差的时候都有一个本地女助理,他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着那些电话,我曾经偷偷用办公室电话打那些号码,这些话真是对于小孩来说难以形容。他知道我做这些事之后就会打我,最开始他只是用巴掌,后来他会拿手边的任何东西砸我,他很少打我露在外面的皮肤,这样学校老师、我的朋友都不会知道我挨打了,就算有人发现他也只会说是小孩自己调皮自己磕的。他发出一串诡异的,咯咯的笑声,似乎想到什么值得讽刺的东西,然后我爸发现我是同性恋了,真的是,我亲口告诉他的,因为我觉得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更讨厌我了。更何况我什么秘密都藏不住,他总有办法监视我,他不想要我去找我妈,去找警察。我忽视掉另一件事,我爸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恐同的人,他总有办法更恨我。知道这件事以后他打我得更理直气壮了,有的时候他喝多了还会不停地念叨什么,我做错了什么,让你这个样子!说实话到现在我已经不在乎了,只要到了大学我这辈子都不用去见他了。你知道吗,虽然上帝给我了一栋危楼,破败的房子,和已经没有改观的生活了,但是他给了我一个全世界最聪明的大脑,以后我只靠学校那些奖学金,我就可以这辈子都不用再去见他了。他坐在窗台上,看着曼哈顿昏暗的光线,偶尔略过的车流,和车载音响最大声的流行歌、嘻哈乐,婴儿的哭泣,已经死掉的夜晚和迟迟没有熄灭的,来自生活和我们同样没有道理的成年人的夜生活,独自留在家中的主妇和在外面鬼混的丈夫,夜晚才是所有事情刚开始发生的开端,在深夜之前,所有肮脏的事情正在从下水道中爬行出来,酒吧、俱乐部、路边的廉价酒馆。告诉你,我住在西七十几街附近,在上个世界之类的,在还没有被那些丑陋的金融建筑群包围之前,这里是同性恋在夜幕开始勾搭的地方,穿着貂皮大衣和闪亮的高筒靴的女人会在街边和你搭话,从你的钱包里骗走大笔的美元,他们在日出前徘徊,招揽生意,在早餐店开门之前。西路俱乐部还在,夜生活还在偷偷糜烂(西路最后在一五年还是关门大吉了,变成了高档公寓),这难道不是命中注定吗。他轻轻眨眼。你可以就坐在那里,给我当下模特吗?随你便。我画了最多他的时候,大概就是那段时间,然后他收到之后只会把他们拼贴成一大堆的究竟是什么使得今天的家庭如此不同,如此具有魅力,当然我也不介意。
——我们两个和我爸妈离婚之前没有什么区别了,他躺在我的肩膀上,手里捏着空杯子,盯着眼前的墙壁上的挂画,那是上次我们去现代艺术博物馆买的,用金戈登的话来说,市中心的巨大的礼品店。纽约还是在用自己的方法诱惑艺术家,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会回去,而他可能会这辈子不离开这个大学的实验室,我不知道接下来还有多久,他是我的初恋,持续过久的初恋,他说得有道理,我总会回那个地狱末端,夜晚的城市。我们开始越来越少交流,关于他的事情我听不明白,他的项目或者正在研究的事。当然他对严肃的艺术也没多大兴趣,他总觉得那些事都是装神弄鬼的殉道者,不适合他,我知道他只对那些上个世纪的流行的东西感兴趣,但他不会听我听的摇滚乐,我不会读他读的书,汤普森也好,博罗斯、卡萨帝或者乔伊斯詹森。所有的东西都是催化剂、不解和距离的产物,像是泡沫一样的接下来变得难以形容,我们最开始会吵架,然后连这些事都懒得进行了,除了上床,喝酒,之外我们还有什么时候是清醒的,我知道这些裂痕会越大,就像东部的黑夜只会越长,我又怎么邀请他和我回到腐烂的曼哈顿?在那里他是孩童,无家可归的孤儿和埋葬母亲的城市,他没有去母亲的葬礼:要她嗑那么多,活该。即便如此,但是在我的大脑里只有过去,而没有之后,我没办法想象,我知道有一天,很快,比互联网上人们再次编出毁灭世界的谣传,下一个趋势登上榜首还要迅速,很快我会朝着反方向走,把他压缩成记忆里的球,等待那段故事升华,毁灭。操,可是我不想离开他。我只住在此地,在你的眼睛和你之间,但我住在你的世界里,我做点什么?
你知道区别在哪里吗?我问。他哼了一声。我还爱你。
你很恶心。他把烟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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