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开电脑坐下来,然后感觉到一阵剧烈并且无法消除的头痛出现,像一块血栓或者肿瘤在我的眼睛的上方缓慢地收缩又膨胀,我试图感受它的终点在哪里。最初我在后脑勺发现到这种拉扯地疼痛,但是接下来我在鼻腔、后脖子和耳朵里它都转瞬即逝,我恐惧地从床上爬下来,看向镜子,里面是我苍白的脸,头顶上白色的顶灯和被擦得锃亮的玻璃里,我白得仿佛血液已经被空气所吸干,然后变成放气的气球,逐渐瘫倒在地上。我重新坐回到电脑前,我试图弄清楚自己所想写的故事,我伸手挠了挠我的脸,按压我的脖子,仿佛把思想和灵感全部挤压到一处并且吞咽下他们。我想到这么一个故事,但是我得给主角取一个名字,为他编排一个长相——他叫做丹尼斯,出生在二战之后美国经济发展的时候,说实话我对于那段时间了解甚少,我或许知道一些嬉皮士、安迪沃霍尔、一些摇滚乐、著名的杀人犯和政治,比如说冷战,或者是越战。我想他有棕色的头发以及棕色的眼睛,他有圆形的眼眶和浓密的睫毛以及下睫毛,我想他可能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短发女人,虽然他不性感,但是他也不丑陋,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出生在美国的中产家庭的——可能他出生在布鲁克林——的白人男性,唯一不普通的,他或许是一个男同性恋。我思考了许久,他为什么是男同性恋?或许是因为我也有不同的性取向,所以我想通过他去讲述我对于性别或者自我认同的观点,不,实际上我并没有多少深刻的想法,我大概在一年前拜读过一些著名的性别研究和酷儿理论研究家的作品,但我并没有得出太多想法。虽然我也是同性恋,但事实上这对我没有多少影响,我本就不爱社交,大多人也没有办法看出我的性取向。这都不是重点,但是丹尼斯是男同性恋,而且他要死了,对,他要死了,他今年二十八岁。
接下来呢?我问自己。我想到了帕蒂史密斯的男友,皇后乐队的主唱,或许他得了艾滋病,但是我对于艾滋病几乎毫无了解,我在成长和教育之中都没有被正经地进行过疾病以及死亡教育,我低头看向我的手指,他们正在进行没有规律的颤抖,并且试图抓住大腿上的布料强行让自己产生一些思维和想法,我回忆起那些突然在我的生活中死去的人。这些人几乎没有多少,我有几个自杀的友人,但是我们说不上亲近,我能创造过某些回忆,进行过幸福的交谈并且从嘴中吐出过不少被血液和心脏浸湿的语言,然后我睡了一觉醒来她就从楼上跳下去,那时她才十七岁,并在社交网络上留下了供所有与她熟知的人,比如说我这样无足轻重的人类的遗言。我那时几乎没有反应,我在地铁站等着去写字楼高处的补习班的一整天到下午五点的课程,那个时候我心想:她真是活该。我还有一些突然过世的邻居老人,以及我的祖父母,但是我也从来没有感受到悲伤过,我没有目睹过多少死人的尸体,因为我大多时候和所有现代人一样繁忙,试图吸收生命中所有的电波,试图让自己兴奋起来,并且让自己的肉体变得鲜活,让自己的血液流通并且被灌满糖浆,所以我没有空从纽约飞去遥远的土地上目睹老年人的尸体被放在冰棺之中。所以丹尼斯为什么要死了?我又想到柯特柯本以及大概二十几个自杀身亡的艺术家与歌手,这竟然让我觉得无趣并且陈词滥调,社会不再需要这种痛苦的艺术家刺激过于繁忙并且紧绷的神经了,现在死亡的艺术人的概念已经饱和了,痛苦变得也就更加无法让人产生同情和共鸣了,即便我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但是我为数不多的读者依然是现代人,这让我格外苦恼,我想写一本红夜之成,我也想要创造出垮掉派一般的史诗并且流畅的文学,我也想描绘贫穷、毒品、疾病、流行乐以及滥交等等,可是这个话题早就被多数比我拥有才华的艺术家描写过,我想痛苦已经成了艺术的主要话题了,从上个世纪末我们就被身份、性别、种族和所有能够形容自我的名词给禁锢,并且无法逃脱,于是我们变得痛苦而又抑郁,几乎能够每个读过几本凯鲁亚克或者叶芝、卡明斯或者普拉斯或者狄金生之类的人都能写出悲恸的神经,我感到无趣,因为我才在上个月关于狄金生希望是一个有羽毛的东西这首诗写了三面长的解析论文。希望是一个有羽毛的东西,目前沉睡在我的手机和电脑屏幕之中,变得宁静不再发出声响,取而代之的是更短的,更跳跃并且毫无关联的注意力,是眼泪和没有前后文的语句,像流行的拼贴诗,我想要被教育希望。我跑题了,我是说丹尼斯必须得和希望相关,即使他即将死亡,他也应该是栖息在灵魂之中的,不求谷物的东西。
我停下来,读了一会书,并且决定睡醒了后再思考丹尼斯的命运。当我躺下,脑袋靠在枕头上摆放的毛绒玩偶的时候,我看向黄色的顶灯,灯罩看起来脏污不堪,可怜的灯泡被挤占成一块块不成形状的泥点和太阳光,风扇在周围也如同灰尘,我的房间里没有一点声音,只有明信片被吹起来又撞在墙上发出的现代的树叶沙沙声,我闭上眼睛。我想这个故事应该这么开始。第二天晚上,我重新坐在相同的位置上,感觉自己的腹部和胸口疼痛,看向眼前的屏幕发出的光线,我是这么想的:丹尼斯无论如何都快死了,那么这是在纽约的、或者是说曼哈顿的最后二十个夜晚,这个故事的开始是在他的公寓之中,在十五天之后他就会退租,把东西卖给二手市场或者是捐出去,放在楼底下便会很快被拿走。他在沙发上听红骨头乐队的热门歌曲,这首歌在各大电台都会出现,同样的还有九月、AC/DC或者比利乔,他没有喜欢听的音乐种类,几乎是什么都会听一下。总有人误以为他是嬉皮士,但是事实上他并不吸毒,也不会躺在中央公园,不会滥交,他对于爱情是很忠贞的,但是这没有给他带来好的结果,可怜的丹尼斯现在还是孤身一人,甚至养不起一只宠物,事实上他很想要一只猫和一只狗——什么品种?我问自己,大狗还是小狗,或许是一只雪纳瑞,不过这都无所谓,丹尼斯到死了都没有养到一只狗——到了夏天东海岸的晚上都到的特别的晚,他墙上的指针已经在七和八之中挪动,但是窗外依然挂着夕阳的橙红色,云朵和光线都不安地抽动。他被窗户之中的光线笼罩,光线之中的灰尘变得柔软,像是悬浮的颗粒,肩膀往前弓卷起后背,音乐在墙壁上、地板和桌面上滑行、反弹又跳跃。他的手指捏着一张发票,已经皱巴巴并且皮肤肮脏,他感觉牙齿的根部发痛,眼眶不断地颤抖,膝盖贴在胸口,跟着音乐哼歌,当然那些歌词并没有在他的脑袋中拼凑出完整的意义:比如说:来、取、你的、爱等等词汇,他没有办法把他们组装成一根平行的线条,思考之中的意义。
他接下来会干嘛?我问自己,关掉了红骨头的音乐,红色的光线映在我的身体、T恤和眼睛之中,好像能透过虹膜照进我的神经内部,这让我不适地缩住上半身,可那红色的光和白色地滚动的、相同的字已经滑进了我的胃里,沿着细胞爬进我的心脏和脑袋里,它们是实体的字母,长满棱角的方块,所以我感觉到疼痛重新戳上我的脂肪和皮肤,或者是爬进我的气管住进我的肺里,导致吞咽和呼吸堵住了养分和通往心脏的血液。接下来呢?丹尼斯去往了楼下的酒吧,买了一杯便宜的啤酒,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喝了。他没有遇到什么人,没有发生意外,也没有受到任何来自更高维的启示,他只是喝掉了一杯味道淡得像兑了水的啤酒,他不喜欢点歌机放的乡村音乐,但他也没有更多钱换歌。他只是坐着。这个酒吧很无聊。这里没有台球桌,没有特殊的装饰,没有挂着鹿头,也没有大罐的啤酒桶。酒保调的鸡尾酒味道普通,就像所有平均的鸡尾酒的味道。这里的顾客没有什么奇怪的人,三三两两,大声交谈,大声欢笑,和所有酒吧一样嘈杂和吵闹。他又点了一个汉堡和一盘鸡翅,鸡翅吃起来像冷冻的预制视频,汉堡很油,里面有他不爱吃的酸黄瓜,所以他都挑出来。他找服务员要了账单,支付了多一美元的小费,离开这里回到自己的公寓里。他在酒吧呆了一个半小时。我多想让他打开门的时候遇到一个萨满或者一个瑜伽大师,让他捡到一张纸或者一本书,里面写着或者他被教会了更加飞升、超越的理论,让他获得特殊能力,让他永生或者让他顿悟。就像我读的罗尔德达尔,比如说亨利苏格、马蒂尔达,学会能够极度的集中力,能够不用眼睛看见,能够用意念挪动东西。可是,我没有让这些事发生,我不是在撰写一个童话。所以丹尼斯回到房间,他倒了一杯牛奶,用的是活动领取的免费的玻璃杯,又泡了柠檬水放进冰箱里。他没有喝醉,却很疲惫,他去浴室洗澡,躺上床看着天花板半个小时,听到五次楼下传来的警车、消防车或者救护车的声响,想象着山姆之子会不会在几年后的八十年代出现第二个,但是这回不是在纽约州的其他地方,是在曼哈顿。他睡着了,这就是第一夜,就像上帝创造世界一样的。
接下来呢?我该怎么写,我后悔在开头后没有构思完整,不写下大纲或者想好结局了。我的脑袋里一片混乱,我想到刚读的书,不,我不能把丹尼斯写成一个投影仪投射屏幕上的男人,虽然这样很浪漫,并且出其不意,过于丹尼斯是一部即将下映的电影的普通角色,每天都出现在那间酒吧里,喝酒,吃汉堡,离开,就这样重复二十天,就结束,没有人记得。可是抄袭成分过于严重,并且没有任何表达,对于幻想、思考或者任何人类大脑里的部分都没有反映,无法让人读完感觉到惊讶或者恍然大悟,那么我写这个故事的意义又在哪里。我停止动作,闭上眼睛反思,痛依然固定在我的身体里,我试图重新去集中思考它的形状。可是死亡是什么?一块石头,一场动人的悲剧,一段让人反思或者落泪的悲伤故事,或者什么都不是。我得让读者了解丹尼斯,这样他的死才能成为回忆里的一个洞,无法被填埋,当你试图把悲伤投进去,结果听不见落地的声音,你需要为此感到真正的悲伤、绝望以及失落,那么这样的死亡的塑造才让读者伤心。我不想,不,我不想,我不想耗费语言和口舌描述这么一个顺性别白人男性,我也不想让人对他的死亡感到痛苦,所以我想设想,如果他死的时候会有谁来?他的父母,亲人,他少数的朋友,如果这些人愿意赶来的话,他童年的邻居,如果这些人还活着的话,他的同事,这可以让他们请假休息一天,或者还有他的前男友。他们会举办一个普通的葬礼,有人回忆他是什么样的孩童,用不全面、不准确的语言概括他,形容他的善良、仁慈——他会给路边的乞丐二十五美分。大概会有牧师来为他下葬,祷告圣经并且希望他的灵魂安宁,去往天堂。可是对于上帝他是肮脏的、可怖的、罪恶的并且不应该被垂爱的存在,他被埋葬,并且不再目睹阳光,他的父母轻轻啜泣,举报了晚宴。人们吃饭,进食,到了晚上,他们回去睡觉,死亡就结束了。
于是在第二晚,他给父母拨去了电话。他在那天没有喝酒,没有喝咖啡也没有吸一根香烟。他和母亲通话许久,和母亲讲述了自己最近的生活:过得很不错。丹尼斯和母亲说,于是他和母亲约好回家去吃晚饭,所以这天他睡得很早。在睡前他和经理申请了换成早班,希望能够早点下班,在把事情全部安排好之后,他在十点钟就躺在了床上。他看着天花板——我也看着天花板,我最近很喜欢回忆童年读过的童话故事,海蒂、太阳溪农场的丽贝卡、古堡里的月亮公主以及其他的故事,我喜欢那些教育我幻想的,写作诗歌的女孩,但是我不喜欢现在写作诗歌的人,我肯定已经说过了,写诗的门槛太低,我阅读了许多自然,但是更多痛苦、不安、焦虑、精神疾病、自我认同、内脏、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嬉皮士或者是几个世纪的混合物。二十一世纪的文学就是这样的吗?我写作,在创造的时候批判自己,我们继承了自由诗,并且毁掉了他,或者说毁掉了叙事者这个概念,现在我和“我”已经不能区分了,我怀念读上个世纪的短篇小说起来,比如说梅尔维尔,但是我更怀念的是童话。痛苦太多了,苦恼和死亡太多了,情绪教育和死亡教育已经失效了,或者说是信息太多了,所以我开始怀念爱和幻想起来,飞升也没有不好的。我才意识到,关着灯,我看不清楚天花板。但是我试图模仿一个动作,试图排除掉脑海里的其他声音,给我的头脑充电,我也读了很多书,我的试图集中到眼睛后面,但是没有发热,没有看不见的火星发射向眼前的灯光,我很失望。我还是想想丹尼斯吧,我突然想到了他的结局,一个让我发笑的结局,我就此决定了。
第三天,他回到了布鲁克林的家(我前文写的是布鲁克林吗?我不记得了),和父母见面,并且一次吃了晚饭,晚饭母亲做了千层面和一些鸡肉,他很爱吃,所以他在吃饭的时候几乎没有说话。他听见母亲和父亲的交谈:你知道你的国中同学吗——他没听清楚名——已经结婚了,最近他生小孩了,是个儿子,前几天我们见到了,很可爱,他妻子也很漂亮。丹尼斯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沉默了一会儿。父母和他没有什么话题了,他的脚边的地板开始漂流,漂流到无人的荒岛上,他坐着,机械麻木地进食,听到了遥远的声音像是回音希望传来,他咀嚼,点头,然后思考社会。
这会不会有些无聊?我还要继续写剩下的十七天吗?我其实没有灵感了,我应该把标题改成在纽约的第五个夜晚的,我总是这么优柔寡断,惊疑不定,最后得不出什么完美的答案,不,我不想修改,不想校对,就让字喷出来吧,从我的脑袋里,从我的口腔里,从我的手指上,让字就是字。当然,我可以继续描述,写丹尼斯去夜店,与人坠入爱河,写他无所事事,只是重复去酒吧,我可以写舞厅,写人的脚是怎么挪动,眼睛是怎么转动,我可以写地板,写嘴唇以及酒杯的颜色,水珠的流动,我也可以什么都不写。丹尼斯不是我的角色,他不是角色,不应该塑造他。我不想描述他在嘈杂混乱的室内与另一个女人高呼:我不明白!可是我真的不明白,我为什么开始讲述这个故事,尔我又是什么角色?我是叙述者,我不是作者,就像每晚我尝试聆听他人呼吸一样,并寻找一个节奏一样,我杜撰我自己。我可以继续写作剩下的十七个夜晚,但我不会,因为当我们睡眠的时候,夜晚是一样的,短暂的,接近死亡的,无论人类拥有什么能力,你还是需要睡眠,我当然希望我能够获得一个永久写作,永久不需要闭眼的能力。你看懂了吗?这不是丹尼斯的故事。
所以再第二十个晚上,这个棕发棕眼睛的人依然出了门,他却没有下楼,他推开顶楼绿色的旧门,发出吱呀声响。他看着楼下的灯光,思考了少许,然后他变成了一只灰色的鸽子,飞走了。他可能会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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